时间:2024-04-07 浏览:10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和《2024 年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各二级单位需建立并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排查统计工作。
一、工作安排
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中第5.1条“危险源辨识”排查统计本单位所属实验室危险源,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清单(清单内容须包括地点、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按照危险源分布情况排查统计表(附件1)对所属实验室的危险源进行审核和汇总,于4月11日前报实设处(邮箱365894928@qq.com)。
二、工作要求
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情况的排查统计工作落实落细。学院(部)对实验室重要危险源要明确台账,确定专人管理,落实管控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危险源清单,确保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