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时间:2023-12-21   浏览:10


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 2023 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5号)文件要求,提交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参照“附件1: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提交本单位2023年度(2023年1月-12月)“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年度报告各模块工作中有涉及本单位实验室工作的请认真如实书写,如没有涉及可以简要写明或者注明没有相关工作。

2.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统计表统一命名为“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学院/部)”,电子稿于2023年12月26日前发送至: 365894928@qq.com。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12月28日前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综合科(行政楼A411-1),谢谢!

 

附件1: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2 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2月21日